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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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目的:

民主评议党员是对实行民主监督的一种形式,所以务必制度健全,开展好评议活动。

二、时间:

每年对全校党员进行群众民主评议一至二次。

三、评议程序:

1、党员在年级会或教研组会上进行工作总结。

2、教职工对党员全面表现(或专题)进行量化评议,肯定成绩,提出缺点和问题。

3、汇总群众评议情况。

4、向党员反馈群众评议结果。

5、向群众呈报党员对群众评议意见的反映和态度。

四、进行评议工作小结

五、评议党员由党支部负责组织领导。群众评议小组可由党教代会群众代表(或工会中群众委员)组成。

 

阳东实验学校党支部

                               2004年10月

 
 
 
发布时间:2009-06-09 11:30:15       文章审核人:学校管理员265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