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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省级以上获奖教师教学教研成果的通知
   凡是在2009年以来,获奖省级以上或发表的教学教研成果(包括课题、论文、教学案例、教学设计等)的老师,请把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在2010年3月25日送到教导处存档。
 
 
发布时间:2010-03-18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