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2010年开展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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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10年开展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社会人员:

  现将阳江市教育局《关于2010年开展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阳教人〔20104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时间安排

  (一)91日前做好2010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宣传和信息公布工作;申请人下载各种表格(可在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网httpjszg.gdhed.edu.cn下载,规格定为A4,不能用金属钉装订)。

  (二)普通话水平测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补修工作由阳江职业技术学院属下教师校长培训中心承办,86日已完成。申请人可在91日至910日咨询市教师校长培训中心。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四)做好体检工作。各申报人员要在920日前到县疾控中心做好体检工作,体检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07年修订)》(粤教继〔200714号)执行。

  (五)920日至930日,申请人到我局人事股提交申请材料;审核材料后,经办人签名并盖公章确认其报名资格。

  (六)108日至1023日受理网上报名,申请人根据确认的有效材料,登录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网http//jszg.gdhed.edu.cn进行网上报名,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如填错个人基本信息,责任自负。

   二、其他事项

  (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申请人如实填写(可打印)封面及第一页;第二页的思想品德鉴定、身体和健康状况、修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情况、普通话水平由县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填写。

  (四)证书。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并生成教师资格证书编号后,教育部将根据我省完成的数据发放证书。

(五)认定费用。根据(粤价函〔2008278号)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缴纳认定费用120元,各级各类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相一致的,不缴纳认定费用。

(六)本通知可在阳东教育信息网下载,相关规定按照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开展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粤教继〔201028号)要求执行。由于今年实行网上报名,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的文件,请密切留意阳东教育信息网、阳江教育信息网及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网。

  (七)县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人事股(阳东县城湖滨西路)。

  联系电话:6616795

 

附表格:

 

附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发布时间:2010-09-02 22:43:05       文章审核人:学校管理员265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